(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王圆)10月17日,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从2022年10月15日开始,北京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备案,并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启动共济支付。

什么是职工医保家庭共济?目前我国基本医保主要分为两类: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对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而言,以前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只能本人看病、买药时使用,推行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改革后,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不仅可以自己使用,余额也可以与家人(配偶、父母、子女)共同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北京医保局发文,此次北京推行医保家庭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还可为共济对象缴纳长护险,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家庭成员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为本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二是须进行备案。
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门诊保障机制和改进个人账户同步推进、逐步转换,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虽然各地进度不同,但医保家庭共济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据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不完全统计,浙江、福建、广西、云南、四川、安徽、上海、天津等地均已实施职工医保家庭共济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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