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是所有驾驶人都知道的规则
但还是有些驾驶人不遵守规则
怀有侥幸心理
饮酒后依然选择开车上路
将自己与他人置于危险之地
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这些
“醉猫”们的故事~
案例曝光
01
2022年10月19日,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二中队民警在凌源市凌河街分局医院路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王某涉嫌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经查,王某属酒后、无证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王某以上四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依法给予王某罚款1720元的处罚。
02
2022年9月22日,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岭子中队与四合当中队民警在凌源市光明路金盾小区前路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崔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崔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辽NUE2**上道路行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给予崔某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03
2022年10月13日,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官营子中队和四合当中队民警在凌源市绥克线164公里100米路段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李某涉嫌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经查,李某属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李某以上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依法给予李某罚款122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记22分的处罚。
04
2022年9月23日,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岭子中队与四合当中队民警在凌源市南环线实验中学路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王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经查,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辽N6R9**上道路行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给予王某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05
2022年9月22日,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岭子中队与四合当中队民警在凌源市光明路金盾小区前路口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发现,牟某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经查,牟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辽N0C5**上道路行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给予牟某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
驾驶机动车辆一定要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两轮或者三轮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及必要的防护措施;严禁驾驶无牌车辆;切勿酒后驾驶;行驶中保持安全车速、提高安全意识、遵规守法、摒弃交通陋习,确保行车安全。

喝酒本不是问题
喝酒开车才是大问题
警察蜀黍风里雨里的守候
逮到“醉猫”并不是目的
确保交通顺畅,出行平安才最为重要
▶ 编辑:大卓 审核: 老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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