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妻子4年没怀孕男子起诉离婚想退10万彩礼,婚姻只为了传宗接代吗
不管什么原因,离婚吧,离婚换个心情别那么压抑,换个人有可能就怀了!“她剥夺了我做父亲的权利,必须把10万彩礼还给我”。近日,江西宜春,因结婚4年妻子未怀孕,男子王某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妻子返还10万彩礼钱,理由是妻子剥夺了自己做父亲的权利。
4年前,王某和女子李某经人介绍相亲认识,双方对彼此都很满意,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决定结婚。随后,按照农村的习俗,王某向李某支付了见面礼3万元,购买“三金”的费用2.4万元、彩礼10万元,后二人领证结婚。婚后,二人一起外出打工。共同生活期间,妻子李某却一直未怀孕,尽管多方奔波诊治,甚至还用了试管婴儿的方式,但妻子仍未能成功怀孕。长达4年的生活里,双方就妻子不孕的问题三天两头发生矛盾,王某思想传统,传宗接代意识强烈,其时常有意无意的将怨气发泄在妻子头上。
妻子李某这边也有诸多委屈,这些年来,因为没有怀上小孩,自己可谓受尽白眼,抬不起头做人,对此自己从不曾有过一句怨言,只能怪自己为啥不能怀孕。可不怀孕能怪自己么?自己也不想啊,为啥要受这份罪?就这样,夫妻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以致感情消耗殆尽。2022年7月,王某决定结束这种煎熬,其将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10万元。那么,丈夫有权以妻子不孕为理由要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么?1、妻子不孕,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么?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由此可以看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决定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根本界限。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予准许。就本案而言,妻子不孕绝对不是丈夫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理由,但如果夫妻双方因为妻子不孕的问题感情却已破裂,法院则应当准予离婚。2、什么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最高法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经查明属于以下3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离婚并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也就是说,除了规定的3种情形,以其他理由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司法实践中,对于那种婚前支付高额彩礼,婚后虽然共同生活,但生活时间较短的,男方起诉离婚并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也会酌情考虑,支持部分返还。本案中,王某和妻子已经领了结婚证,且共同生活4年,而王某又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因为给了彩礼自己生活困难,因此不属于最高法司法解释确定的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综合1、2点来看,本案中王某和妻子感情却已破裂,王某无法接受妻子不能怀孕,这个矛盾无法调和,因此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却无法支持返还彩礼的诉求。另外,夫妻离婚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本案中,法院未披露王某夫妻二人家庭房产、存款等信息,但《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等所有收益,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和妻子在外打工4年,当然会有存款,房产、家用电器等所有共同财产均应进行分割。最终,经法院调解,王某和妻子离婚,王某向妻子支付4万元家庭共有财产,并放弃要求退还10万彩礼的请求。3、这起婚姻纠纷中没有赢家。
对于男方来说,当初付出了15.5万元的彩礼、见面礼等费用,最终却又成为单身汉,对于农村家庭来说,再次相亲还要支付高昂彩礼,谈何容易。对于女方来说,婚姻中4年的付出,青春、操劳,最终只分得了4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亦是一件悲剧。有评论说,这对女方太不公平了,又不是女方不愿意生,女方也努力过,可为什么结果就要女方承担?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结婚生子本是夫妻的题中之意,但它也只是其中之一,如果结婚只是为了传宗接代,那无疑会加剧男女双方的冲突别说不利于婚姻经营,甚至会导致更多人恐婚,恐育心态越是在冲突不断的当下,就越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放下那些“理所应当”的观念
真正去和另一半共情,或许才会出现对每个人更有利的想法和方案!
其实折腾半天还是女方受罪,毕竟还有试管的如果彩礼是标定你必须给我传宗接代生崽的话这就又回到了封建王朝了,这不就挺离谱的嘛而且说实话,怀孕这事从始至终都是女方承担怀不上就怀不上,折腾来折腾去还要离婚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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