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一女子为生男孩,竟在网上买这个!结果……
俗话说
生男生女天注定
然而有人却总想另辟蹊径
这不
厦门一女子为了“生男孩”
竟在网上做这种事
结果傻眼了
后悔莫及!愤怒不已!
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一起都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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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嘘“不带把全额退”
忽悠女子花掉6000多元
小敏和丈夫受传统观念影响
一直想要生个儿子传宗接代
为此
他们夫妻二人千方百计
寻找各种所谓“偏方”
一日,小敏在网上偶然浏览到一家店,该店内有一款保健品,商品标题中标注“生男宝”,商品主图上标住“不带把全额退”。
当时,小敏立即咨询客服说:“是不是吃了真的包生男孩啊?”客服答复说:“有80%以上的几率,坚持服用一周期以上概率更高!”
小敏心动了,直接购买了4个周期的“夫妻同补三个月套餐”,一共花费6000余元。
收到货后,为了稳妥起见,小敏询问医生这种药品:“有没有用?”不料,医生的回答让她大失所望。医生解读说:“这类的东西不仅没用,甚至可以称之为假药!”
真是太糟心
本以为吃了能生男孩
结果竟是假药
小敏愤怒至极
为此
小敏联系商家要求退货赔钱
遭到拒绝后
她一怒之下将商家告上法庭
起诉对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要求对方退还货款
并支付四倍惩罚性赔偿金2.7万余元
故意夸大商品性能
商家被判“退一赔三”
这不
海沧法院对这一案件
进行了审理
关于原告要求退货退款问题,法院认为,案涉商品的功能宣传中均含有“生男宝”“儿子”等表述;庭审中,被告明确表示案涉产品对生儿育女没有功效,可见被告在销售案涉商品时夸大其功效,涉嫌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因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依法应予以解除,原告要求退还案涉商品及被告退还货款6000余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要求四倍惩罚性赔偿金问题,法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条,三倍赔偿金标准范围内的赔偿金诉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超过三倍赔偿金标准的部分,缺乏法律依据,原告主张四倍惩罚性赔偿金2.7万余元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
最终
海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首先
要求被告返还原告货款6000余元
同时原告应将案涉商品退还被告
另外
被告还要偿付原告赔偿金2万余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其实不论男孩还是女孩
都是父母爱情的结晶
生命的延续
作为父母
我们应当科学育儿
摒弃封建迷信
固执而愚昧的思想观念
只会得不偿失
导报记者 陈捷 林彬彬 通讯员 海法/文 杨希/漫画
来源:海峡导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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